2015年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专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高考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填报时间和地址根据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安排),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是否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我校不做特别要求,志愿填报请选择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提前批。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新媒体艺术专业: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2.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pide;7.5×30%+专业成绩&pide;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不含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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