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2-04
长春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长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5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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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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