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四川音乐学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学(艺术管理)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B.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C.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单科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艺术史论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语文单科满分为150分)。
备注:四川音乐学院在重庆市对“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作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按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来源计划的专业不进行征集志愿,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四川音乐学院在录取舞蹈类各专业时将对舞蹈编导专业单独划定文化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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