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4-10-09
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录取规则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对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取得设计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三个专业高考志愿。
(3)综合分计算办法:
浙江省(美术类):按浙江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其他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总分&pide;2+专业省统考(折合成100分制)或校考总分&pide;2×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pide;100。
(4)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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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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