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录取规则: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三个专业)、设计学类(含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六个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表演(健美操)、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占3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占7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音乐与舞蹈学类(招舞蹈考生)、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要求考生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合格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要求考生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本科合格,报考表演专业要求考生航空体检必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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