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山东省考生投档与录取原则
各专业发放《合格证》比例如下: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发放《合格证》;其余专业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专业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给学校招生计划数1.5倍的考生。
江苏省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江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给我校投档。我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投档后,美术学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山西省、安徽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进行中,投档录取数据暂未公布,敬请关注。
安徽省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安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给我校投档。我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投档后,美术学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山西省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山西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给我校投档。我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投档后,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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