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齐齐哈尔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齐齐哈尔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齐齐哈尔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必须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必须合格。
1.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类、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同一志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以此类推。
(3)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湖南省美术类、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西藏自治区美术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3.本校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各专业间通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多个专业志愿。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pide;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值×100)×0.6+专业课校考成绩×0.4]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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