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沈阳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沈阳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沈阳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加试合格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外语成绩有一定限制(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后,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绘画、雕塑、中国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文科考生)。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综合分成绩(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加试合格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推荐: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