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经济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4-07-29
湖北经济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湖北经济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录取规则
河北省、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两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在本年度美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名)。我校原则上招收英语考生,小语种考生到校后改学英语。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8省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排序分按各省统一规定换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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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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