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闽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变化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4-07-02
闽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变化
闽南师范大学2014年录取规则的变化主要在音乐学、美术学、公共艺术三个专业上。具体如下:
学校面向福建省音乐、美术类专业计划数的20%根据福建省音乐、美术类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排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余80%的计划数根据剩余投档考生的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美术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其他省份若无特殊规定,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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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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