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3-08
浙江传媒学院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且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5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汉双语播音)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且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50名,“高考总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一本线的百分之六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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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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