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29
湖南商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
1、对于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于4月15日前将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填报我校志愿,文理均可;
2、考生在取得相应省份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的省份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学校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专业总分 × 70% + 文化总分 × 30%;
考生文化成绩即为高考所有科目的总分(含数学成绩)。
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学校招生办公室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湖南商学院招生办 |
410205 |
0731-88686693 |
设计艺术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湖南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
410205 |
0731-88689007 |
相关推荐: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最新文章
美术高考最新政策
考试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