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民族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贵州民族大学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贵州民族大学
本科、高职(专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专业顺序由先至后安排专业。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专业顺序由先至后安排专业。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欧阳章领 兰 觉
网 址:http://zjc.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办:0851-3610412(兼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0851-3610175 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0851-3611407 3613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0851-3610975
贵州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3610275 3610276 3610303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0851-3613465
贵州民族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0851-3610365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0851-36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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