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烟台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03-22
烟台大学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依据专业成绩排名按专业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20日前寄发《烟台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按照省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我校发给的《合格证》,到原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办理文化课统考等相关报名手续。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录取与复审
取得我校《合格证》、参加我省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政策,按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专业成绩、政审及体检情况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信息
学校名称:烟台大学
学校代码:11066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jwc.ytu.edu.cn/zb/
乘车提示:火车站乘10路、17路公交车可直达本校;
长途汽车站向北到“北马路汽车站”对面乘10路公交车可直达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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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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