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26
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一)疆内考生必须取得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二)我院将参照各省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划定我院文化分数控制线,并在文化分数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报考我院音乐学、美术学专业的山东、河南、甘肃考生必须参加本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音乐学、美术学专业考试,取得统考合格证(或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我院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建平:0998-2892386
居来提·买买提明:0998-2892165
艺术系咨询电话:0998-2892408
学院监督电话:0998-2892231
学院招办咨询电话:0998-2892698、0998-2891806(传真)
地 址:新疆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网 址:http://www.k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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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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