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连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大连海洋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1.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外语成绩应不低于60分,且艺术类专业入校后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山西省考生在参加省统考并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5.综合分算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省份:综合分=专业课成绩(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山西省):综合分=专业课成绩(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传真:0411-84666705
电话:0411-84763156、84763157、84763158
网址:http://xsc.dlou.edu.cn
E-mail: zsb@dl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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