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美术录取:
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统考成绩应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美术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艺术类-音乐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1)、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在河北省招生录取: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划定本科或专科合格线,发给相应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取得本科合格证者,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兼报本科和专科专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成绩。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在省外招生录取:
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美术(专科)录取原则:
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新校区);
邮政编码:050000;
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传 真:0311-81669989;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
学校网址:http:// www.heb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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