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艺术类录取原则
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山东省艺术类录取原则
本科投档录取原则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分专业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给学校招生计划数1.5倍的考生。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依次录取;
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党委办公室电话:0531-86182215、86182217 传真:0531-86180066
校长办公室电话:0531-86180015、86182222 传真:0531-86180017
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31-86180684、89611819(本专科)0531-86180029、86182291(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6180245、86182376(本专科)0531-86180804、86182297(研究生)
长清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邮编:250358
长清校区办公室电话:0531-89611805 传真:0531-896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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