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江西服装学院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湖北:
1.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参加了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各省艺术本科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新生入学后,将按国家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回原籍。
甘肃:
根据报考志愿,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甘肃省艺术本科要求后,按我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山东:
校考专业,根据报考志愿,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本科要求后,按我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非校考专业按山东美术联考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8信箱 邮编:330201
招生负责人:沈新建 电话:13367089911
QQ:102136117 102136118 102136119
学院电话:0791-85158888 /传真:0791-85055775 张老师
网址:www.fuzhua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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