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14
南京大学
2013年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
录取
学校确定的艺术特长生候选人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能录取。
专业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分数线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投档线则加3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5分)。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以上,南京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投档线则加2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0分)。
注: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B。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招办)、89680320(团委)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监察电话:025-83592586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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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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