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外)
四川音乐学院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外)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
招生网址:http://zsw.sccm.cn
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公共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本科各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成绩优秀者外语单科可适当降低)。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音乐学(理论)、音乐传媒、公共艺术管理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温馨提示:如教育部和各省2013年艺术类招生文件对广播电视编导、工业设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录取办法有新规定,我院将严格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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