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
电子科技大学
2013年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
1. 根据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取得《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一等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13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在本科招生网招生报名系统公布预录结果,并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签订协议。
2.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取得预录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对于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当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规定冲突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0362 028-61830125 (兼传真)
通信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www.uestcz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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