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
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
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外语语种为英语;
本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根据各省市考生专业考试校考成绩(三科满分为600分、各科满分均为200分)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排序,依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各省市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文理科统一排序)。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凡2013年第一志愿为本专业且专业考试名列前十位但因总分不够未被录取者,如有意2014年报考我院,可于2014年2月底以前提出2014年专业免试申请。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339725 010-82317288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010-82338793 (北航招生办公室)
交通:地铁10号线至西土城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址:http://www.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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