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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兰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01-09


兰州理工大学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

1、素描和色彩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科成绩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专业成绩。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课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录取时按照“文化课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课复试,凡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联系地址:兰州市兰工坪路287号 (730050)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2755263(Fax) 2973947

学校网址:http://www.lut.cn

E-mail:gdzb@lu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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