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上海理工大学
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3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pide;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
如当地省级招办对合成总分另有统一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
4.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作不予注册和退档处理。
监督、咨询
1.为做好2013年艺术类的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监察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监督电话:021- 55270716
学校网址: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zhaoban.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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