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类考试科目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4-09-27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类考试科目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4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类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名称 |
面试顺序 |
面试科目 |
面试内容 |
音乐学 | 1 | 声乐、气质形象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
2 | 钢琴或其它器乐 | 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 |
3 | 视唱、练耳 |
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 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 |
1 | 声乐、气质形象 |
演唱两首声乐作品; 现场测试音域。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
2 | 视唱、练耳 |
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 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 (舞蹈方向) |
1 | 舞蹈 |
①成品舞(不限舞种); ②基本功(开软度测试,古典舞技巧组合一个)。 |
2 | 形体形象 | 测量身高及身材比例,形象、气质测评 | |
3 | 节奏、模唱 |
节奏(现场抽题模打节奏); 模唱(现场抽题模唱) |
特别提示:
a、 “声乐、钢琴、民乐、钢琴或其它器乐、气质形象”考试内容均在同一考场进行。
b、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c、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d、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的“形体形象”在舞蹈考场进行,“节奏、模唱”考试在视唱、练耳考场进行。
e、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舞蹈考试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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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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