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黄冈师范学院美术类考试大纲及考试内容
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美术类考试大纲及考试内容
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美术类招生考试大纲
(湖北省外)
一、考试性质
美术类招生考试是由报考我校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广告学)的合格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术类招生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二、考试的科目和考核目的
美术类招生考试包括素描、色彩两门基础科目的考试。
素描: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的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石膏模型、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风景等);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①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15分
比例、透视与结构35分
素描造型能力25分
素描表现技法25分
②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深入,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能力较强,作品富有感染力;
80—89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深入,能力较好,作品有一定的感染力;
70—79分造型较准确,构图一般,绘画方法正确,但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略显不足;
60—69分造型能力一般,构图不够完整,绘画方法基本正确,但作品表现力不足;
59分以下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绘画方法不正确,缺乏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人物头像等);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粉纸或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①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15分
色彩关系35分
色彩造型能力25分
色彩表现技法25分
②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90—100分构图完整,色调优美,表现出良好的色彩感觉,作品富有感染力;
80—89分构图完整,色彩协调,表现出较好的色彩感觉,作品有一定的感染力;
70—79分构图合理,色彩关系尚可,造型方法较准确,作品有一定的表现力。
60—69分构图不够完整,色彩关系不够协调,配色能力偏差,作品表现力不足;
59分以下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缺乏正确的配色常识,缺乏艺术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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