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黄石理工学院艺术类考试科目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03-21
黄石理工学院2012年艺术类考试科目
专业测试科目
类别 |
专业名称 |
层次 |
专业考试科目(校考) |
美术类 |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本科 |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湖北省考生认可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其它考生使用各省(市、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
服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美术教育 |
专科 |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或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 本科 |
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 3、舞蹈片段; 4、即兴创编(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考生忌浓妆)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视唱、听音、节奏 2、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3、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4、舞蹈:表演成品舞一个; 5、目测外形; 6、朗诵:自备文字材料300-500字; 7、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热点话题)评述或命题演讲(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完成,评述或演讲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注: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第1、5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 第5项分值占5%; 第2~4项任选两项,分值:主项占60%,副项占25%(主项只能从2~3项中选择)。 ②、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专业:第5、6、7项必考,其中:第5项分值占5%; 第6项分值占20%; 第7项分值占40%; 第2~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35%。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统考成绩或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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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招收播音与主持类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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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 专科 |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或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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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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