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取消伪造准考证一名两报艺考生考试资格
武汉大学取消伪造准考证一名两报艺考生考试资格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武汉大学发布艺考招生简章,要求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并填表,强调一个人只能报一次,但高中生李强(化名)却同时通过了一个专业两个方向的考试。录取名单公示后被人举报,武大核查发现,李强有伪造报名表和准考证的行为,认定其属作弊并取消了考试资格。
武汉大学发布2013年艺考招生简章,其中,表演专业分为“戏剧影视表演”和“音乐表演”两个方向。招生简章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提供唯一的身份证号注册唯一的登陆用户名。
去年2月16日,李强通过其指导老师王某,在该系统中填报报名信息,报考了表演专业“音乐表演”方向的初试,并打印了报名表和准考证。第二天,李强又通过其指导老师王某再次登陆该报名系统,用李强的名字和王某的身份证号报名成功。随后,将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和准考证中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修改成李强的进行打印。
表演学的艺考以表演为主,并不是所有的考生同时考试。李强虽然一名两报,但成功地同时参加了两个方向的考试,并且都通过了初试和复试。去年3月20日,武大在其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了两个专业方向的合格考生名单。当晚,眼尖的考生家长发现,李强的名字同时出现在两个专业方向中,当即向武大有关部门举报。
武大核对李强在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发现现场考试提供的报名表和准考证系伪造,该校招生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定李强属于考试作弊,取消其报考的该校两个专业方向的考试资格。李强以处理过重为由提起行政诉求,请求撤销武大关于其艺考成绩无效的决定。
武昌区法院审理认为:武大根据教育部授权承办艺术类国家考试,具有考试组织权和对考试违规的独立处理权;武大确定李强考试成绩无效,是一种行政处理行为,是高校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法院不具有司法变更的权力。驳回了李强的诉请,李强不服上诉至武汉中院,武汉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一审法院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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