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大学科门类。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一、专业简介
音乐学 :四年制师范类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四年制非师范类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 |
200 |
湖南、广西、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东、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甘肃 |
舞蹈学 |
45 |
湖南、广西、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东、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甘肃 |
注:
1、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5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2、湖南省的艺术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采用湖南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针对湖南省考生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术科校考地点及时间安排
省份 |
科类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名称 |
江西 |
美术类 |
1月8日-14日(网报) |
1月17日 |
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 |
贵州 |
美术类 |
1月16日-17日 |
1月18日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河南 |
美术类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河南 |
音乐舞蹈类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27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河南 |
播音类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27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河南 |
编导类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河南 |
戏文类 |
1月24日-25日 |
1月27日 |
郑州市106中学 |
安徽 |
美术类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安徽 |
音乐舞蹈类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28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安徽 |
播音类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28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安徽 |
编导类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安徽 |
戏文类 |
1月25日-26日 |
1月28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江苏 |
美术类 |
1月27日-28日 |
1月29日 |
南京晓庄学院 |
江苏 |
音乐舞蹈类 |
1月26日-27日 |
1月28日-29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江苏 |
戏文类 |
1月26日-27日 |
1月28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山西 |
美术类 |
1月26日-27日 |
1月29日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福建 |
美术类 |
1月28日-29日 |
1月31日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广西 |
美术类 |
1月29日-30日 |
2月1日 |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广西 |
音乐舞蹈类 |
1月29日-30日 |
1月31日-2月1日 |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浙江 |
美术类 |
1月29日-30日 |
2月1日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
浙江 |
音乐舞蹈类 |
1月29日-30日 |
1月31日-2月1日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
甘肃 |
美术类 |
1月29日-30日 |
2月1日 |
兰州艺术学校 |
甘肃 |
音乐舞蹈类 |
1月29日-30日 |
2月1日-2日 |
兰州艺术学校 |
甘肃 |
戏文类 |
1月29日-30日 |
2月1日 |
兰州艺术学校 |
内蒙古 |
美术类 |
2月1日-2日 |
2月3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艺学院 |
内蒙古 |
音乐舞蹈类 |
2月2日-3日 |
2月4日-5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陕西 |
美术类 |
2月4日-5日 |
2月6日 |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
湖北 |
美术类 |
2月7日-8日(网报) |
2月27日 |
杨汊湖标准化考场 |
四川 |
美术类 |
2月25日-26日 |
2月27日 |
成都武侯中学 |
四川 |
音乐舞蹈类 |
2月24日-25日 |
2月26日-27日 |
四川音乐学院 |
四川 |
播音类 |
2月24日-25日 |
2月26日-27日 |
四川音乐学院 |
四川 |
编导类 |
2月24日-25日 |
2月26日 |
四川音乐学院 |
山西 |
音乐舞蹈类 |
2月27日-28日 |
3月1日-2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山西 |
播音类 |
2月26日-27日 |
3月1日-2日 |
山西传媒学院 |
山西 |
编导类 |
2月26日-27日 |
3月1日-2日 |
山西传媒学院 |
广东 |
音乐舞蹈类 |
2月15-24日(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报) |
3月4日-5日 |
广东星海音乐学院 |
广东 |
戏文 |
2月15-24日(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报) |
3月4日 |
广东星海音乐学院 |
山东 |
美术类 |
3月3日-4日(网报) |
3月6日 |
山东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山东 |
音乐舞蹈类 |
3月3日-4日(网报) |
3月6日-7日 |
山东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山东 |
播音类 |
3月3日-4日(网报) |
3月6日-7日 |
山东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山东 |
编导类 |
3月3日-4日(网报) |
3月6日 |
山东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湖北 |
播音类 |
3月3日-4日(网报) |
3月7日-8日 |
沙湖考试基地 |
湖北 |
编导类 |
3月3日-4日(网报) |
3月8日 |
沙湖考试基地 |
湖北 |
戏文类 |
3月3日-4日(网报) |
3月7日 |
沙湖考试基地 |
辽宁 |
美术类 |
3月7日-8日 |
3月10日 |
辽宁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河北 |
美术类 |
3月7日-8日 |
3月10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河北 |
音乐舞蹈类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11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河北 |
舞蹈类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11日 |
河北招考大厦(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 |
河北 |
播音类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11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河北 |
编导类 |
3月8日-9日 |
3月11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河北 |
戏文类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公布的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陆该省考试院(招办)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和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除我校的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类在省外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外;
各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术科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校考且取得合格证,并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达到要求,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考试内容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音乐表演: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
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舞蹈学:舞蹈基本功测试;
成品舞。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术科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取得我校舞蹈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填报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能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412、88872168
音乐学院:0731-88838506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88872783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工程与设计学院:0731-88873053 (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学院:0731-88872571 (戏剧影视文学)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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