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高考网获悉,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院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在2005年教育部对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情况的专项检查中获得良好评价,名列全国百所较好独立学院;并先后获评“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独立学院”、“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党委获评“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团委获评“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符合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将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
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校区占地面积近千亩,背靠郁葱的旗山,溪源江从校区穿行而过,校园环境优雅,人文气息浓郁,具有完备的教学、实验、文化、体育和生活设施,是融现代化、网络化、人文化、生态化、园林化为一体的“山水学村”。学院下设文化产业系、外语系、信息技术系、国际商学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和国际教育学院,共开设涵盖文、理、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28个本科专业和3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人。
二、文化产业系概况
文化产业系是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成立伊始就组建的六个系之一。现设有音乐表演、美术学、动画、广告学、汉语言文学、产品设计、休闲体育等七个专业,在校生2453人。目前,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福建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拥有“闽台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和设备先进的“文化创意产业实训中心”,是福建省游戏动漫行业协会的理事单位,福建省动漫游戏衍生品产业联盟和福建省动漫游戏新媒体产业联盟会员单位。
文化产业系坚持“传承文化,创意产业”的办学理念,注重对中华经典文化的传承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办学模式,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道路。近四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武夷山)创意大赛、福建省艺术院校大学生文艺调演、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等专业赛事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600多人次。已经毕业的四届学生一次性就业率都在93%以上。
三、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
依托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雄厚的教学、师资资源,同时利用自身灵活的办学机制,吸纳整合优秀的师资力量,探索紧扣时代脉搏、传承中华音乐文化精髓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既掌握系统的音乐表演理论和扎实的表演基本功,又具有比较广泛的音乐学文化知识和舞蹈、戏曲、戏剧等方面表演技能,具备较高舞台艺术表演水平的综合型、创新型音乐人才。培养能在电视、广播、各类艺术团体及文化、教育、科研、宣传等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宣传、科研等工作的优秀专业音乐人才。
主干课程:1对1声乐、钢琴、中西管弦乐专业小课、艺术学概论、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音乐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分析与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或器乐)钢琴伴奏、合唱与指挥(或乐队合奏)、形体基础、艺术实践。
专业特色:在人才培养及管理上采取两院共管、双重培养的模式,按照“实基础、高素质、强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强调音乐理论与表演能力相结合、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基础素质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相结合、校内文艺舞台实践和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教学,通过艺术实践、大学生艺术团及各级各类音乐舞蹈赛事,推动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五、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生·年)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19000 |
注: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六、报名
考生按照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流程报名参加省统考。
七、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文化考试:参加所在省份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院2015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5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的录取规则以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择优录取。
(三)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
(一)学费: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的学年标准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电话:0591-22868667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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