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民族音乐学方向
):
培养掌握民族音乐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备民族音乐学、音乐史学、音乐美学、音乐形态学、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音乐社会学等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民族音乐理论研究促进民族音乐学发展的学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民族音乐学方向
)(
45名):汉语授课
30名、蒙语授课
15名。
注:上述招生专业为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汉语授课
7000元
/年;
蒙语授课
5600元
/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报名。报名费
200元。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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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
2月
18日上午
8:30-11:30,考试内容: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
下午
2:30—
4:30,考试内容:听音、乐理笔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
2月
19日上午
8:
00—
12:00、下午
2:30—
6:00;
2月
20日上午
8:
00—
12:00、下午
2:30—
6:00。
五、考试科目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民族音乐学方向
)
1、专业技能测试:(一)、钢琴、手风琴、器乐、声乐(蒙语授课的考生可选长调、呼麦、说唱)任选一门分别演奏(演唱)
(伴奏自带
)。
(二)、民歌演唱一首。
(三)、视唱(五线谱
、简谱均可)。
2、笔试内容:(一)、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
(二)、听音、乐理。
六、成绩考核与划线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民族音乐学方向
):满分为
300分:专业理论笔试
120分;
专业技能测试
120分;
基本乐科包含视唱、练耳和基本乐理三项,满分为
60分(视唱
30分、听音
20分、乐理
10分)。
七、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八、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民族音乐学方向
)单独划线录取。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
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
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底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4年招生章程》。
九、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
0471#p#分页标题#e#)
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
0471)
4392514、
43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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