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3-12-2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音乐制作与传播方向是数字技术与音乐相结合的一个艺术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的艺术思维能力,综合扎实的音乐理论素质,以计算机高新科技为辅助手段,具备音乐制作、编辑、策划与传播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是音乐学与传播学相结合的一个新的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音乐理论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全面、专业技能出色、有艺术创新追求、具备歌舞表演、创编、策划与传播能力的综合型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电影、电视、音像、网络等多媒体机构或文化馆、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从事音乐的制作、编辑、策划、文艺活动的表演、编导、管理以及理论研究工作,也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计算机音乐制作或音乐表演的教学工作。
现有专职与外聘教师29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9名。有设备先进的MIDI实验室、Pro Tools音频实验室、录音实验室、舞蹈教室、剧目排演教室、数码电钢教室、音乐理论课专用多媒体教室、琴房等专业教学设施。
2008年学生范赟、张文文参加全国电子音乐大赛荣获全国优秀奖,湖北赛区二等奖;在“艺苑杯”湖北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张玥获本科甲组钢琴一等奖、赵婷荣获本科甲组声乐一等奖、吴銎、白茹荣获本科甲组全能二等奖。
2009年9月,音乐系合唱团参加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等国家十部委联合主办的“爱国歌曲大家唱”——全国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比赛活动,获得了本次比赛的最高奖“优秀演唱奖”。2009年原创舞蹈《春到化石林》荣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甲组三等奖,湖北省一等奖。
2010年学生王思扬、吴銎、杜炜的原创电子音乐作品均荣获中国首届应用电子音乐创作大赛“优秀奖”。音乐系原创音乐剧《雪莲花开》荣获中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奖”、主演徐佳老师获“校园戏剧之星”。春节期间,我校艺术团赴美国纽约州和罗德岛州等地进行的文化交流巡回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招生计划
音乐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文理兼招,计划招生80人。其中,音乐学(音乐制作与传播方向)主要招收有钢琴或器乐演奏基础的学生,音乐学(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主要招收有声乐或舞蹈表演基础的学生,每个项目计划招收20人左右。
三、招生对象
2014年我校主要面向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的省份招生;对于未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的省份,我校仅面向湖北、山东两省招生。对于部分省市舞蹈联考不在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02)招生范围的不予招生。
四、报名条件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2014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具有一定音乐素质和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了基本音乐理论,具有一定的艺术表演能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身体健康的未婚青年均可报名。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的考生,女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170厘米),必要时我校将组织面试。
2、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则考生必须达到音乐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对于省级招办未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的省份,我校只在湖北和山东两省招生。
3、考生须取得我校指定的33所高校(具体名单附后)中至少两所高校音乐类相关本科专业的合格证(其中湖北省考生必须取得武汉音乐学院、山东省考生必须取得山东艺术学院音乐类相关本科专业的合格证),且测试科目符合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1)合格证*测试科目要求:(请仔细阅读表后所附说明,明确合格证必测科目*的具体要求。)
专业名称 |
报考类别 |
合格证必测科目 |
音乐学(音乐制作与传播) |
钢琴 |
钢琴演奏、视唱、练耳(听写或听音) |
器乐 |
器乐演奏、视唱、练耳(听写或听音) |
|
音乐学(音乐表演与传播) |
声乐 |
声乐演唱、视唱、练耳(听写或听音) |
舞蹈 |
舞蹈表演、基本功 |
1)此表中所指“合格证”包括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合格证(仅针对举办省级音乐专业本科统考省份的考生)和指定院校音乐类相关本科专业合格证。
2)必测科目为测试过程中必须包含的科目。测试过程含初试、复试或多轮次测试。因各高校测试科目命名有别,故考生所测科目名称与必测科目相近或类似即可。
3)器乐种类、声乐唱法、舞蹈类别等均不限制。
4)每个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类别,不可兼报。
(2)33所指定高校名单: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第一步,提交个人基本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14年1月20日12:00至3月15日12:00登陆地大音乐专业网上报名系(http://zhaosheng.cug.edu.cn/Music/),提交个人基本信息。
第二步,提交个人合格证信息。网上注册的考生,应在2014年3月15日12:00至4月10日12:00登陆我校音乐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填写个人合格证信息,并将网上合格成绩查询结果传真至招生办公室。(传真:027-67883687)
2、邮寄资料。
第一步,2014 年1月20日至3月15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将打印出来的报名表格,连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六寸免冠全身照片两张(其中生活照一张、表演照一张,均需提供素颜照片,不允许化妆)、相关艺术表演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并邮寄至我校招办(以收信邮戳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则考生还需提供统考准考证复印件和统考成绩单复印件。#p#分页标题#e#
第二步,2014年3月15日至4月10日,考生应主动将指定高校的音乐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或合格信息查询结果打印件传真至我校招办。
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报名并邮寄和传真材料。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音乐”的字样。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邮寄和传真的资料,我校将不予受理。
3、缴纳费用。通过我校资格审查考生,请在2014年4月30日12:00前,通过我校报名系统网上支付资格审查费100元。
4、打印合格证。付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合格证。
六、合格名单确定
1、2014年采取资格审查、综合排序的方式确定合格名单,不再单独举行校测。
2、资格审查主要内容为核实考生报名信息、合格证成绩、统考成绩以及基本专业素质是否达到我校音乐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考生所提供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并证实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报名资格,并报送相应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处理。
3、凡符合我校音乐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具体原则如下:
a、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我校音乐专业的具体类别(钢琴、器乐、声乐、舞蹈),按照其统考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统一排序确定合格名单;
b、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未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我校只在湖北和山东两省招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我校音乐专业的具体类别(钢琴、器乐、声乐、舞蹈),湖北省考生按照其武汉音乐学院合格证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山东省考生按照其山东艺术学院合格证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分别排序确定合格名单。
七、合格名单发布
我校将在4月下旬通过地大招生网(http://zhaosheng.cug.edu.cn)发布音乐专业合格信息,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并打印。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八、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音乐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后,填报了相关专业志愿,我校将按志愿优先、分专业方向按照其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即高考原始成绩与省级招办认可的高考加分累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区分文理科,采取文理兼招、统一排序的方式,即按照在该省文理科的总计划数依次排序录取,不再区分文理科,无单科要求。
2、录取时参考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全面复查。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有关说明
1、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学费约为每人每年10350元。
2、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3、若教育部201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
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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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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