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理论课程考试(笔试)每年举行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上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4月份;下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日期以湖北自考网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湖北自考考试时间
湖北省理论课程考试(笔试)每年举行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上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4月份;下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日期以湖北自考网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2025年湖北自考考试时间汇总 | ||||
考试时间 | 4月 | |||
4月11-13日 | 具体安排 | 报考简章 | ||
10月 | 10月24-26日 | 具体安排 | 报考简章 | |
考试开考时间 |
1. 理论课程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 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试日期、考试时限以及英语听、说考试的时间见《报考简章》。 3.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试时间以《报考简章》或省自考办的文件通知为准。 |
湖北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安排表
湖北自考考试办法
1.自考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办法进行。每个专业有若干门课程,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以取得由高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印章。
2.自考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以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核采用五级计分制计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办法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每次考试的成绩,由县(市、区)自考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同时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网上查询。考生如未收到成绩,可向当地自考办查询。
4.每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课程合格证书,该证书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一下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课程成绩长期有效。
5.自2020年起,湖北省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自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做好湖北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新专业继续报考。考生可在“下载中心”查阅湖北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
湖北自考考试地点
1.理论课程考试地点
参加专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参加考试,参加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市(州)参加考试;经省自考办批准在县(市、区)设立了本科考点的,考生可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具体考场安排可以登录湖北自考考生服务平台
2.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
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具体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英语听、说考试设在武汉大学。
3.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地点
报名参加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生,可在市(州)自考办指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考点(该考点必须经省自考办批准)参加考试,具体地点由报名点于考试前通知。
湖北考试违规处理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反自考考场规定的考生,监考员应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湖北考生答题要求
1.开始作答时,注意答题用笔:答题卡选择题部分必须用正确的2B铅笔填涂;答题卡非选择题部分只允许用0.5毫米以上的黑色碳素墨水的钢笔或0.5毫米以上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黑色墨水笔书写的答卷被扫描后生成的图像清晰度高,容易识别),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要写得太细长,字距适当,答题行距不宜过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等其它笔书写。
2.答题卡的答题区域(矩形边框)为每道题的答题范围,评卷教师根据评卷分工,分别对某一题的答案进行评阅,每个答题区域(矩形边框)外的任何文字在发给该题的评卷教师评阅时将不被显示。因此,考生应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答题无效。
3.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修改答案可使用橡皮擦,但应注意不要使试卷造成破损。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4.选择题填涂:用2B铅笔将方框涂黑涂满。非选择题作答:应分别在“大题号区”、“小题号区”注明相应题号。大题号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一、二、三等,小题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31、32、33等。
5.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答题卡不得折叠,不要弄破;考生不得在条码上涂改和乱画;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评卷,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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