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衡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21-05-06
近日衡阳师范学院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其相关内容如下,大家一起看下。
各函授站点: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院初审,2021年拟申请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存在以下问题,现反馈给你们(见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拟申报学士学位毕业论文初审结果反馈表)。从“反馈表”中可以发现,我院一些函授站(点)在学生毕业时,没有按要求组织学生进行论文答辩(从论文无答辩纪录可以看出),有的毕业论文不仅质量差,而且站(点)把关不严,指导老师不负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评审表没有指导老师签署的评审意见(或只有简单几句话)和签名、没有论文成绩建议等级等。现我院提醒如下:
1.对于往届毕业生今年申请授予我校学士学位的,请相关函授站(点)及时通知各位函授学生,并做好相关工作。相关函授站(点)应认真核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往届生的毕业论文,没有答辩的请立即组织学生答辩,并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评审表、毕业论文答辩纪录认真按要求填写好。若函授站(点)不能组织学生答辩的,请于5月10日之前将学生详细信息告知我院函授科温老师,将由我院聘请专家,于2021年5月15日和16日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网络答辩。若出现函授站(点)既不组织往届毕业生进行论文答辩,也不将未答辩的毕业生信息及时告知我院,或相关毕业论文表格未填写,或填写内容明显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会影响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对此我院概不负责。
2.今年申请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答辩的相关要求,请各函授站(点)按《关于院属各函授站(点)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的通知》要求办理,请各函授站(点)及时组织毕业生进行论文答辩。
3.所有申请我校2021年学士学位授予的毕业论文等材料,请各站(点)于2021年5月18日之前将电子稿发到466304275 qq.com邮箱,纸质稿邮寄到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温老师收,联系电话:18273622131。逾期尚未上交材料者,或上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以致出现影响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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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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