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自考答疑:试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2-01
试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与特征。
答: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1)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欺诈手段是指下列情形:
①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②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③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④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⑤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实施上述行为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即可成立本罪。
(2)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对方当事人财产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发生的态度。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相关推荐: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自考最新文章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湖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