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网站备案实名:湖北自考网 为考生提供湖北自考信息服务,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网站首页 自考专业 自考培训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网上报名 考生平台
专题:
自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免费领视频课程 模拟考试 教材大纲 免考办理 转考办理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英语培训 学位申请 专升本 成人高考
湖北自考在线 湖北学位英语培训班 湖北成人高考报名 湖北网络教育报名
湖北自考主考院校 > 华中师范大学自考 > 华中师范大学自考招生问答 > 华中师范大学自考答疑: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与处罚原则是什么网站地图

华中师范大学自考答疑: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与处罚原则是什么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1-30

  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与处罚原则。

  答: (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

  (3)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

  (4)中止的有效性。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以下三种情况均成立犯罪中止:

  
①行为人的中止行为独立防止了结果发生时,成立犯罪中止。

  
②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与其他人的协力行为,共同防止了结果发生时,只要能够认定行为人作出了真挚的努力,也成立犯罪中止。

  
③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果发生,而且结果没有发生,即使行为本身偶然未能导致结果发生,或者客观上完全由于他人行为防止了结果发生的,也成立犯罪中止。

  根据《刑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相关推荐:

  • 24年湖北同等学力申硕学位申请过程中,有哪些方面的费用?
  • 在湖北同等学力申硕众多报考优势里,哪个是最吸引人的?
  •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湖北自考微信公众号

    湖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课件。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