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精神,参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技能高考考试实施办法》(鄂高考〔2014〕21号)要求,结合2015年学院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工作需要,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对象
凡符合湖北省高考报名条件,与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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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中职生 |
文理兼收 |
50 |
2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中职生 |
文理兼收 |
50 |
3 |
生物质能应用技术 |
中职生 |
文理兼收 |
100 |
4 |
工程地质勘查 |
中职生 |
文理兼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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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参加2015年湖北省中职类毕业生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后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报名,或登陆学院单独招生专题报名网站进行单独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湖北省2015年
高考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1-30日。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为
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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