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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5-03-05


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人数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的2倍。

  自主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表1。

  表1:自主招生类别


类别

招生专业

笔试内容

优惠政策

理工一类

  

  
A

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工业设计、机械类、能源动力工程、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安全工程 数学、物理

  1.综合成绩前10%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即可;

  2.其他入围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


理工二类

  

  
B

冶金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数学、化学 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即可。

  备注:“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专利的发明人(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4)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可实名推荐考生,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需将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5年3月10日—3月28日,考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为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用户,登陆报名页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加盖公章)、评语和推荐意见,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手写的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600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3月3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认定: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招生计划】中2014年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与考生沟通对其志愿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详见表2。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

  表2:自主招生各类别选拔要求


类别

选拔要求

理工一类

  

  
A

  1.对我校理工一类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理工一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主要包括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等方面奖项;

  3.具有创新潜质,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


理工二类

  

  
B

  1.理工二类专业为我校政策重点倾斜的优势学科专业,考生需对这些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理工二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主要包括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等方面奖项;

  3.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015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审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5年5月10日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

  2、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每类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2)面试: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无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A组和B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中的非认定专业在录取中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非认定专业须达到我校相应普通类专业录取分数方可录取到非认定专业。

  (3)入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务必于2015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请关注2015年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报注意事项”)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选拔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8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
2015年3月31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3、网上确认时间:
2015年5月10日-5月15日(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此时间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考场)。

  4、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2015年6月13日报到,6月14日考试(请关注我校网上“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自动传真:(010)82371778


  七、本方案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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