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九五”首批入选)。学校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太湖之滨、雪浪山麓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校园占地3200亩,以“曲水流觞,生态校园”为设计理念,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入选教育部、住建部首批“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将遵循“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原则,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4%。
二、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报考相对应的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 |
科类 |
笔试内容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化学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科 | 化学 |
生物工程 | 理科 | 化学 |
纺织工程 | 理科 | 物理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物理 |
物联网工程 | 理科 | 物理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物理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科 | 物理 |
工业设计 | 理科 | 设计综合基础 |
金融学 | 文理兼招 | 数学 |
工业工程 | 文理兼招 | 数学 |
三、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政治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以及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资格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二等奖(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者;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三)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授权人,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以上(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专著(第一作者)者;
(四)对于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且能够提供证明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者。
四、报名流程
(一)考生网上报名(
2015年3月2日—3月25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1、《申请表》须系统自动生成后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并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证书及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最多不超过3张;
4、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推荐人(单位)上传推荐材料(2015年3月25日前)
如考生是由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推荐人(单位)需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上传报名系统。推荐专家须在推荐材料中附上本人简介及联系方式,推荐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学生申请材料及推荐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60元/人。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2015年4月)
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中所体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主招生各专业报名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考生可于2015年4月27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中发布的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现场确认(2015年6月13日)
通过我校初审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
(三)考核
2015年6月14日、15日进行考核。
1、笔试: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笔试,笔试时间2.5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笔试科目。
2、确定面试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结果等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自主招生各专业组织的面试。面试由我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四)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加权折算后的综合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等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入选名单及优惠等级、分值。
(五)公示
自主招生各专业获得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5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六)志愿填报
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六、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
A类考生: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且填报其认定专业,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江南大学在该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地(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认定专业,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七、监督保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九、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