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收项目为田径、篮球,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要确定。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文科考生只限江苏、安徽、山东、浙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具体项目及要求如下: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情况一览表
项目 | 运动员等级及要求 | 文化要求 |
田径 | 一级(含)以上且省级比赛前3名或全国比赛前8名 | 可申报单考 |
二级(含)以上且省级比赛前3名 | 本二线或本二线65%以上 | |
男篮 | 一级(含)以上且参加全国比赛获得前4名的主力队员 | 可申报单考 |
二级(含)以上且参加省比赛获得前3名的主力队员 | 本二线或本二线65%以上 |
注: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须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取得报考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考生详细填写《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请点击下载),复印有效,报名表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所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按要求于2015年2月28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用挂号信或邮政EMS快递寄送至:南京理工大学体育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队”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3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在招生网上公布。
四、测试安排
测试对象:经审核合格的男篮项目考生
报到时间
:2015年3月20日14:00—17:00
报到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体育部
测试时间和地点:
2015年3月21日8:00 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
田径考生(含外省)参加4月初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合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另,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要求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的,则需要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五、测试内容
专项技术、身体素质、实战练习。
六、文化测试
1、江苏省及外省考生专项测试达到“合格”等级者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江苏省及外省考生专项测试凡达到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标准的考生应在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需参加南京理工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时间在专项测试或面试结束后进行。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
七、资格确定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试成绩和建队需要拟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同时须与南京理工大学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八、保障措施
1、在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南京理工大学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九、其它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所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
2、报到时交纳报名考试费。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合格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4、如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南京理工大学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调整。
十、联系方法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体育部 邮编:210014
南京理工大学体育部联系电话:025-84315196 025-84315301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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