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九五”首批入选)。学校占地3200亩,风景秀丽、宁静和谐、曲水流觞、设施先进,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建设一等奖,入选教育部、住建部首批“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秉承“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始终以教育质量为生命线,教学质量优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学校学科涉及理、工、农、医、文、法、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大门类,拥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现有专职教师1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00余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约2万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600余人。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设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拓展培训中心、中国学校体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为促进学校与地方竞技体育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综合素质,2015年江南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位置
1、棒球:接手、投手、游击、二垒、外场
2、女子足球:守门员、前锋、边后卫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江南大学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各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运动队需要、考生运动水平等因素确定。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文/理)、小学教育(师范)(文/理)、社会工作(文)。
三、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规定,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女子足球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棒球项目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四、报名办法
1、报名: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江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粘贴照片后,由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寄送材料:请于
2015年2月18日前(以所在地邮局发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为确保按时寄达,建议选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信封正面请注明“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XX项目”,“XX”写棒球或女子足球。)
(1)《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遗失者,须寄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并盖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2张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5)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来校参加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原件,以备现场查验。
3、初审:江南大学将于2015年3月6日前确定初审合格准予参加测试名单,名单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等测试。
4、报名测试费:60元。
五、测试安排
(一)专项测试
1、报到地点:江南大学体育部114会议室。
2、日程安排:
内容 | 女子足球 | 棒球 |
报到、验证 | 3月12日 13:00-15:30 | 3月13日 13:00-15:30 |
测试前熟悉场地 | 3月12日 15:30-16:30 | 3月13日 15:30-16:30 |
专项、素质测试 | 3月13日 8:00- | 3月14日 8:00- |
备注: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并参加测试。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凡参加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建议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测试标准:见附件2。
(二)文化测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江南大学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选拔与认定
学校结合江南大学运动队发展需求,根据专项测试表现、发展潜力等确定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不合格”三类。
江南大学确定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按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经各省级招办确认且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优录资格。凡取得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优录资格的考生,若所在省份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则须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享受江南大学的优录政策。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有关规定,对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择优录取:
1、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体育专项测试优秀且江南大学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即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江南大学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2、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江南大学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3、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确有培养前途,江南大学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约束与监督
1、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2
十、其他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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