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湖北高考网获悉,2015年武汉轻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武汉轻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学校。为了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的需要,现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2015年武汉轻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
2.招生计划:35人(A类计划7人,B类计划28人)。
二、2015年武汉轻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A类计划: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类计划: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三、2015年武汉轻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范围
A类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B类计划:面向湖北省招生。
四、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
2015年2月1日后登录武汉轻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后附件),电子版填写完成后发送电子邮件至zsb@whpu.edu.cn。
2.邮寄材料
考生需按顺序装订以下纸质版申请材料(A4纸张):
(1)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报名表(贴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申请表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并由所在学校(单位)审核、盖章;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参赛成绩证明(成绩册)、获奖证书、运动会比赛秩序册等复印件和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
(3)考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上查询本人运动技术等级后,截图并打印一份,若不能通过官网认证,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5)以上材料寄至或送达武汉轻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建议考生选用中国邮政EMS邮寄,确保材料能准时送达),邮件封面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截止日期为3月20日,以邮寄邮戳为准。
3.资格审查
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我校将在校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4.测试收费
考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5.兴奋剂检测
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要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6.人身安全保障
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需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考生在测试中出现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体育专项测试
(1)报到时间:
2014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
(2)报到地点:武汉轻工大学招生办(常青花园校区);
(3)报到所需证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
(4)测试时间:
2014年3月27日下午2:00-5:00,测试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体育馆;
(5)测试内容:助跑摸高、投篮(前锋1分钟中距离投篮、半场往返运球投篮,后卫3分球区1分钟投篮、半场往返运球投篮,中锋1分钟中距离投篮、1分钟定点投篮)、全场运球绕障碍传球、全场五对五比赛;
(6)除A类计划考生外,B类计划考生必须通过湖北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8.文化课考试
(1)A类计划考生文化课单独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花园校区。
(2)B类计划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9.公示
学校在高考阳光平台对所有合格名单进行公示,未被教育部审核通过或没有公示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A类计划考生:根据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确定A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
B类计划考生:根据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B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及考生录取文化标准。
四、录取
(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建队需要和考生在我校的测试成绩,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A类计划录取:考生必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才可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B类计划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对少数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2)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就读申请和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考试招生工作,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和结果公正。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组织实施,学校专家组负责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评价,学校监察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2.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考生的有关录取信息,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其他
若教育部或湖北省教育厅2015年相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发生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
招生办电话:027-83921022、83928885
传真电话:027-839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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