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测试注意事项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测试须知,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测试注意事项如下:
1.按候考时所抽取的项目测试顺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每5人编排为一组。参加测试的全体考生于考试当日上午8:00——8:30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场,在候考室(201、202教室)候考,8:30禁止考生进场,工作人员开始点名,点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抽取项目顺序号的含义为:X(弦乐、键盘乐)+2位顺序号,M(民乐、打击乐)+2位顺序号,S(声乐)+2位顺序号,W(舞蹈)+2位顺序号,G (管乐)+2位顺序号,Z(综艺)+2位顺序号。顺序号代表考生测试大致顺序范围。
2.考生在考场外按工作人员的安排,自己抽取考试号,按考试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时佩戴考试号牌,仅向评委报本人自选的测试表演内容名称。
3.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
声乐不得使用伴奏光盘,仅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由考生个人自行聘请;
器乐类测试统一不使用伴奏;
舞蹈可使用伴奏CD光盘。
4.舞蹈考生第一个自备作品表演后,需更换服装的,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更换服装后继续表演。
5.测试过程中,主考评委视情况可以决定表演时间长短。加试内容在自备作品表演结束后进行。
6.家长不得靠近或进入考区。
7.请考生、家长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考场内外严禁大声喧哗,考生不得在候考室内练琴、练声。
8.考生测试结束后,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不能在警戒线内逗留。
9.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作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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