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2014年特长生招生章程
根据《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3号),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部分优秀特长生。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申报资格
(一)特长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考的重庆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1.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者,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教委网站和重庆市学校体卫艺国防教育网公示者,可申报艺术特长生。
2.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游泳、艺术体操、健美操项目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认定者,可申报体育特长生。
二、招收项目、规模及范围
项目:体育类:游泳、健美操、艺术体操。
艺术类:声乐、舞蹈、戏剧(含主持)。
规模:我校2014年在渝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以内。
范围:普通文、理类。 三、考生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拟报考我校的特长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下载《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中学鲜章,持申报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登记。
报名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区办公楼A212招生办公室
截止时间:2014年6月7日12点
四、认定和测试办法
特长生所具有的特长能力水平原则上须先通过市级资格测试认定测试,再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认定测试。
我校定于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对拟报考我校的特长生进行现场测试,经特长生招生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测试认定成绩及合格名单报市教委审查备案后,6月11日开始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7天,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后,6月24日上午我校将与入选特长生签订《四川外国语大学特长生录取协议书》。6月25日前将预录取特长生名册报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集中公示。对在公示中反映出有问题的考生将严格查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特长生照顾政策。
五、录取办法
(一)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且在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优秀者,报考我校,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由我校增加计划,提高一个批次投档录取。
(二)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且在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合格者,报考我校,达到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增加计划,投档录取。
(三)体育特长生参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录办法执行。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并在我校选拔测试认定中合格者,由我校增加计划,投档录取。
下达用于体育特长生招生的计划数中,40%可按二本控制线的65%作为投档分数线录取运动成绩较为优秀的考生,其余60%原则上按各批次控制线投档到相应批次,其中上二本线的考生可投档到本科一批。
(四)按特长生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高考统一的加降分照顾政策。 六、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特长生测试认定中出现徇私舞弊、重大疏漏或违反规定录取特长生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对在特长生测试中被确认为违规的考生,根据《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取消其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
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令其退学。
七、本招生章程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制定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邮编:400031
监督电话:023-65385224
招办电话:023-65385206
网址:http://zsb.s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