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武汉音乐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目前已经发布了,相信各位考生应该非常期待吧,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小编将公告内容放在下方,大家可以随意浏览阅读。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11月19日,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学校定址于“两湖书院”旧址。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1930)、中原大学文艺学院(1949)、湖南省音乐专科学校(1947);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前身有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0)、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38),她们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
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美术系及湖北群众艺术干部学校台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坚持“突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突出服务国家和湖北战略需求促进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治校水平"(“两突出、两提升”)的工作方针,贯彻“德艺并进、通专融合”人才培养理念,施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
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作曲系、音乐学系、中国器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附中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联台培养)的教育层级。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10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一一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一、学校概况
武汉音乐学院(国标代码:11524),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邮政编码:430060),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招生专业、计划与学制(5人)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为准。
三、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戏曲艺术基础者均可报名。
2.文化考试报名: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高考,报名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3.专业考试报名:按生源所在省(区、市)要求选择“戏曲类”专业完成高考报名并缴纳高考报名费后,登录组考高校中国戏曲学院网站,按要求完成戏曲类省际联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招考方向的报名。
四、志愿填报
取得戏曲类省际联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招考方向省际联考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武汉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方向志愿。
五、录取办法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方向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省际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末位同分录取办法:省际联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六、收费标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方向每生学费15000元/学年、住宿费132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七、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毕业资格审查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其它事项
1.严禁考生将考试相关资料、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及其他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对新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姚贝娜奖学金、武汉音乐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姚贝娜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具体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武汉音乐学院各招考方向外语不限语种,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芙语语种教学。
6.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7.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武汉音乐学院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
8.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期关于2024武汉音乐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到这里也就全部结束了,更多湖北高考最新资讯本站将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发布,感谢大家耐心观看。2024年湖北高考过段时间就要开始了,希望大家都能认真对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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