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高考艺术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详情
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考试
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委全省统一考试(以下信称音乐学类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卖能力读谱能力以及革握音乐基本理论和音乐基础知识的水平,选拔其各音乐学类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学习满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学类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考试科自及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听耳与听辨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声乐滨唱
(含英声、民族唱法、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容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160分通俗唱法)或器乐演奏
考试形式笔试笔试.笔试面试
分值50分40分20分30分
总分
注:
①面试科目实行拉帝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蒂隔开)。
300分
②面试科目均接百分制评分,科目咸绩=科目百分制咸绩X科目分值。
100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一)听写与听辨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记谱能力以及音天层知和欣发能力。2.考试内容
听蒜单音、管程(限于六度内自然音程).和弦性质(限于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和大、小三和弦转位)、节奏4小节(限于24、314.414、318.68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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