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网旗下频道:湖北高考网为考生提供湖北高考信息服务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官方信息以湖北教育考试院为准。

湖北自考网

湖北高考
高考首页 高校信息 高考动态 高考分数线 特殊招生 高考作文 高考报考
高考专题:
湖北高考报名须知 考试时间 考试政策 考试大纲 考场查询 成绩查询 录取结果查询 分数线预测 招生简章 高考院校 报考答疑 高考百科
湖北高考网 > 高考辅导资料 > 湖北高考文科综合辅导 > 2013年高考历史复习资料:之土地政策网站地图

2013年高考历史复习资料:之土地政策

来源:湖北自考网 时间:2012-08-04


2013年高考历史复习资料:之土地政策

  一、我国的土地制度
  1、土地制度的演变:
(1)、奴隶社会:井田制 形成于商,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土地国有制
  (2)、封建社会:国有土地、地主土地和自耕农土地
  A、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这种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2000多年,后期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中国长期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B、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不占主要地位。这种小农经济同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样,是****主义中央集权制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
  C、土地国有制:屯田制、均田制(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令,隋唐两朝均采用)。
  (3)、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2、对土地制度变革和调整的认识 我国古代社会土地制度从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到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的演变,以及对不同土地制度的调整,实际上体现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
  3、土地兼并:
  (1)、表现:地主大量兼并和占有农民的土地。
  (2)、中国封建社会各阶级解决土地兼并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A、地主阶级:作为统治阶级,其措施主要是通过封建国家的权力来强行限制、禁止土地兼并。北魏至唐朝,国家掌握部份土地,实行“均田制”,保证农民获得部份土地,但并不触动贵族、官僚、地主土地,终究无法制止土地买卖和兼并;
780年,唐实行“两税法”,实际上承认了贵族、官僚、地主对土地占有的合法性。
  B、农民阶级:作为被统治阶级,主要是通过农民战争来猛烈冲击地主阶级统治,以实现土地的重新分配。农民迫使新建的地主阶级政权调整统治政策,承认土地变动的现实。

结束
特别声明: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湖北自考网”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自考网(www.hbzkw.com)”,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最新官方信息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教育官网为准!
考试交流群 获取择校方案
考试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

成考院校 自考院校 专升本院校 资格证 其它热门栏目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