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学院2015年录取原则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文华学院招生章程,2015年文华学院录取原则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3、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考合格线。
5、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照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理科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文科参考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6、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相关单科成绩或相关志愿调剂到其它专业;
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获取更多关于
2015年湖北高考成绩查询
、
湖北高考志愿填报
、
湖北高考录取分数线
、
湖北高考招生计划
、
湖北高考录取查询
等资讯,请访问湖北高考网!
下一篇:2015年文华学院新生入学规定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学姐学长同城考生自由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