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录取规则
湖北高考网获悉,根据
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招生简章,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录取规则如下:
①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进档排序录取,依此类推;
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投档成绩予以调剂,无法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等效分相同时按英语及录取专业相关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②我校从2015年开始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认可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暂未组织统考的省份或专业认可同类同批次院校专业成绩。考生必须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参照专业志愿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外语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④体育类专业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58cm,录取时按投档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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